原标题:网络暴力不应逍遥法外
为切实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起草《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言无刀锋,亦能杀人。从刘学州到网红“管管”,从染发研究生到武汉坠楼母亲……少数戾气横生的互联网内容生态,在暴力利刃之下成了“杀人于无形”的隐身凶手。
一句起哄、一条弹幕,一则谣言、一个吐槽,不负责任的网络暴力往往在制造了形形色色的悲剧之后还能“片叶不沾身”。施暴者隐身网络乃至逍遥法外的历史,早该终结了。值得一说的是,就在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同日,知乎平台发布了匿名功能下线公告。就此,知乎被外界调侃为匿名用户经典开场白的“谢邀,匿了”正式成为历史。换句话说,躲在马甲背后不负责任的说话、起哄、诽谤的“自由”,正被装进法治的笼子。
这一次,“网络暴力”有了清晰的定义。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网络暴力信息”定义为:通过网络对个人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在键盘与鼠标的星辰大海,你有正常表达的权益,也要承担暴力侵犯的责任。
2022年8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介绍说,2022年,网暴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网站平台累计拦截涉攻击谩骂、造谣诋毁等信息6541万余条。数千万条网暴信息,且还只是重点网站拦截的——能以推断且有生活经验可证的是,网络暴力其实就在我们身边;甚至若丧失自觉和警惕,每个“转赞评”都可能成为网暴的推进者与参与者。
网暴该治,此为共识。截至2022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10.67亿,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社会。若互联网乌烟瘴气,受害的还是亿万网民。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法律救济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网络暴力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破解途径,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征求意见稿最明显的特点之一是全方位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任,甚至细化到“一键关闭”等具体功能。
平台责任,确须厘清。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最关键性的“桥梁”是形形色色的互联网平台。“按键伤人”事件之所以屡禁难绝,很大程度上,是“守门员”睁只眼闭只眼般的骄纵与放任。流量之上眼球经济的异化,就是借助网暴事件蹭热度、带节奏俯拾即是——这是网络暴力大行其道的重要肇因。事后惩戒与救济固然是重要的,但程序性的预防与源头管控更为紧要。压实压紧平台责任,是治理网络暴力的关键环节。
网络不是舆论飞地,更不是法外之地。让网络暴力不敢暴、不能暴,需要法律“秀出肌肉”来兜底。(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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