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莫让激光笔“扫”走文物保护意识
近日,一位游客在四川博物馆参观时,见馆内讲解员正在使用激光笔照射古代绘画展品,上前劝说后,讲解员仍未停止。事后,这位观众在社交平台上叙述这一经历,引起网友热议。7月9日晚,四川博物院致歉并表示将严格规范使用讲解辅助设备,做好员工培训和实操监督。
游客在参观文物时不难发现,大多数博物馆都设有“禁止使用闪光灯拍照”的提示牌,特别是在书画类的展厅,馆方对光源的禁令尤为严苛。这是因为闪光灯发出的红外线和紫外线会对文物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而书籍、字画、壁画等都属于光敏性文物,光线的变化很可能导致文物加速氧化、褪色和老化。因此,博物馆的观众大多心领神会,默认和遵守着这一规则,共同保护着这些脆弱的文物。
博物馆专业人员用激光灯照射古画,不禁让游客疑惑:关于闪光灯的规定适不适用于激光笔?有些网友认为,因发光原理差异,少量使用激光笔、使用低功率激光笔对文物的损害程度较低。但怎么算“少量使用”?损害程度低能不能等同于没有损害?要知道,很多文物早已“伤痕累累”,经过了多番修复,即使一次两次的激光笔照射不会对文物造成即时性损害,但难保下一次照射不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此外,激光笔对眼睛的伤害毋庸置疑。所以,文保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不能用闪光灯拍照,用激光笔去点射显然也不合适;用激光笔的导览方式,也会对其他观众构成视觉干扰。
文物讲解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光线不足、文物画幅超过人身、文物细节过于细微不便指示的情况,使用激光灯辅助讲解正是为了更好地向游客普及历史知识。但普及知识不能以损害文物为代价。博物馆固然有文物普及的责任,但更要先守好文物保护的底线。
即便文物保护与普及有一定的矛盾,博物馆讲解员作为更具相关知识和素养的专业人员也要坚持从严的标准,应以身作则规范文物参观的行为,而不是频繁使用激光笔照射文物,更不能几经劝告仍不纠错,甚至不以为意地表示“没事”。这一轻率行为不仅缺乏专业性,更给参观者做了不好的示范。既然讲解员可以频繁使用激光笔,那么使用闪光灯拍照是不是也可以?
博物馆讲解使用激光笔并非孤例。此次事件也给各博物馆提了个醒,既要对是否可以使用激光笔做出明确提示,更要绷紧文物保护的弦,莫让激光笔“扫”走文物保护意识。(实习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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