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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游客睡觉被“叫停”,没有自由何来尊重?

近日,某游客发视频爆料:自己在丽江跟团旅游时车上睡觉被导游叫醒,称睡觉是不尊重导游。视频画面显示,导游不允许游客在车上睡觉,称我讲你不听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们再走。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和关注。(7月10日 人民日报)

我们就导游的尊重问题入手,导游真的做到对游客的尊重了吗?并没有。享受旅途是每一个旅行者的权利,如果导游尊重游客,那么就不会去强制叫醒游客,剥夺其休息的自由。游客尊重导游了吗?我认为做到了,而且她维护了同车游客的权益,因为她并未因为自己的休息而禁止导游讲话。游客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自己支配时间的权益,导游的做法未免有些不妥,尊重一定是建立在自由基础之上的。

导游作为服务者,其存在的意义就是保障游客有愉快的旅游体验,重视并且维护消费者基本权益相当重要。这一职业应该是指导的而非强迫的;是沟通的而非对立的;是亲切的而非冷淡的。尊重游客的基本权益,顺应游客意愿,保证游客自主安排时间的自由才是导游应当具备的素养。冗长的旅途中人的疲乏不可避免,舟车劳顿,游客的休息本身就是常态,且不说作为导游,任何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不打扰。“玻璃心”之外,这位导游想要强迫游客听的内容恐怕也与购物消费有关。

同时,导游更应该清楚自身定位。作为引导者,服务者,参谋者,导游不应该把全车的人“抬出来”逼游客就范,更不能对游客具有强迫行为。游客没有听取讲解的义务,但是拥有支配自己时间与休息的权利。良性的导游与游客的关系一定是尊重的,包容的。并且只有双方在都留有余地的情况下方能达成。“尊重”是互相的,是有前提的。导游这一职业固然离不开扎实的功底与建设,但更应该具有服务者的真诚态度,做不到给游客以自由,保障其权益,又谈何获得他们的口碑与尊重?游客是消费者,导游的讲解可以看作是服务的一项,游客既然为旅途花销,就有选择的权利。

在维护游客自身权益的同时,我们也不能轻率地认为所有导游都是如此,更不能搞地域偏见,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好的导游队伍的建设,关系到当地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在游客看来,导游往往反映着当地的地域形象。能否为游客提供好的服务,也关系着当地旅游业的口碑。在自媒体时代,形象的传播相当迅速,导游须知个人的不当行为会对地方的旅游产业带来消极影响从而约束自身。服务业的首要态度一定是给予消费者更多的空间,保障其权益。毕竟自由没有了,尊重就无从谈起。(梁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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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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