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掏警官证让交警放行”涉事人被免职 执法者理当成为守法典范
近日,“男子掏警官证让交警放行”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6日深夜,河南平顶山郏县公安局就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承认网传视频属实,“掏警官证”的乘车人是平顶山公安局通信科长徐某,已被免职并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执勤交警张某某未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驾驶人王某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在这起事件中,三名当事人均受到了严厉处分,也确实罚当其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徐某和张某某,他们其实都是执法者,都有着公职身份。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一重身份反倒成了他们耍特权的资本,在众目睽睽之下置法纪于不顾,恣意妄为。
作为执法者,他们理当成为守法的典范,却公然知法犯法,因此必将付出严重代价。这是个教训,也是个提醒,不仅是平顶山当地,各地都应引以为戒,加强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增强法纪意识,打造更廉洁执法队伍,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此外,本次事件中有个细节也值得注意。这个视频并非近期拍摄,而是距今已有一段时间了。试想一下,如果徐某和张某某的行为没有被视频拍下,或者视频没有在网络上发酵,这起事件会不会就这么过去了?徐某那嚣张的态度和连贯的操作——拨打交警大队中队长张某某的电话、要求交警接听又坐回车内、示意王某某开车强行离开现场,类似情形会不会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网络监督有很强的力量,但也有极大的偶然性。如何让执法者将遵纪守法转化为自觉行动,从而杜绝“有权任性”的现象?在深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执法队伍的同时,更要通过筑牢常态化监督体系,让执法者真正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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