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让泳池救生员沦为摆设
炎炎夏日,许多人选择去泳池戏水消暑。然而娱乐也伴随着风险,近日某地公共泳池发生险情时救生员却在低头玩手机,9分钟后才实施救援,致使当事人溺亡。
此类悲剧并非初次上演,室内、室外泳池近年来已有多次溺水事件发生。其中救生力量不足、玩忽职守、施救不力等是重要原因。救生员本应是意外发生时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必须做到责任兜底、万无一失,却因种种原因而失去实际作用。悲剧不忍直视,也打消许多人的游泳热情。
关乎生命安全的重要岗位,工作时间却在玩手机,救生员本人难辞其咎。同时也要看到事件背后的诸多疑点:救生员有无工作资质?泳池经营者为何不能明令禁止玩手机?一次疏忽背后牵扯出一连串的行业漏洞。
从行业标准来看,我国对于救生员的职业规定其实是在不断完善的。2005年,全国性的救生协会成立。2007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将游泳救生员列入职业名录,明确考核鉴定标准。然而从实际职能来看,协会仅是配合救生知识宣传和培训基地管理工作,对业界配备救生员的监督仍统一划归地方体育部门。考核、发证、年审与实际持证上岗脱节,致使这一职业常年处于各方监管的“交界地带”。
部分地区明文规定,250平方米以下的泳池,至少要配备2—3名救生员,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就需要多增加1名。然而一些场馆经营者或直接缩减救生员数量,或间接要求“一人多职”。本应时刻紧盯水面的救生员,被迫要同时负责卫生清洁、售票检票、维持秩序乃至下水教学等琐碎工作,自然埋下隐患。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躲检查,既折射出经营中的短视,本质上也是对生命的漠视。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问题显而易见,现实中的阻力同样值得重视。游泳运动存在季节性,暑期旺季人流量增大,对救生员的需求更为迫切,经营者常常招兼职甚至放低标准。到了淡季,即使是全职救生员也要考虑如何转型,久而久之,救生员与教练员、管理人员的边界模糊,时常懈怠了救生技巧的练习。
肃清行业乱象,要做到人才和制度两手抓。有学者研究表明,救生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确存在少数学历高、资历丰富并能胜任教学工作的高级救生员,但也有部分从业者能力不足、缺少责任心。客观看来,行业工资水平的激励作用略显疲软,变相导致假证、无证上岗频现。需要通过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严格行业准入,落实行业规范倒逼经营者担起责任。同时也要用好制度和薪资的“指挥棒”,激励行业良性运转,切实提升服务能力。(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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