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须严惩
在4月25日召开的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针对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囤积注册商标的行为,法院将认定其超越代理服务范围申请的商标均应予以无效宣告。当前,商标恶意注册、商标维权难等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各方要遵守诚信原则,进一步加强商标保护,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权益,助推品牌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拥有完备的商标保护法律制度。现行商标法经2019年修改后,增强了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力度。针对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开展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当前商标抢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保护商标使用者权益。
信用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是商标抢注乱象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周期缩短、成本降低,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与此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约束机制,违法者借助便捷的注册渠道,随意“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违法者随手一倒,就能获得不菲的“转让费”。这反映出商标注册流程、审查监管、恶意抢注行为识别等方面仍存在漏洞。
商标权权利边界与保护范围有待在实践中予以科学合理界定。从权利人维权来看,难度确实不小。商标维权不仅需要掌握一定专业知识,而且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利人要明白,商标不能注册完就万事大吉,还需不断强化商标使用,这样才能更好确定商标权保护范围。通过实际使用商标,可以发挥商标的识别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惩治恶意注册的“商标流氓”,绝不能手下留情。要持续加强相关司法保护,不断提高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和商标民事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维护商标申请注册及使用秩序,引导权利人依法申请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营造良好市场法治环境。(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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