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这将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挥主体电源作用的关键技术,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
“但在装机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新型储能仍面临利用率较低的问题。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提出更大需求,新型储能大规模建设和调用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制定印发通知,旨在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高效调度运用,促进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首先明确了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并界定了接受电力系统调度的新型储能范围。
根据通知,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通知要求,加强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并从管理措施和技术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管理措施方面,通知一是规范并网接入,要求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并网细则及并网工作指引等,明确并网流程、相关标准及涉网试验要求;二是优化调度方式,要求电力调度机构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并支持联合调用模式,明确了各类新型储能调用原则;三是加强运行管理,要求各地在制定电力市场规则或《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细化新型储能的考核实施细则。
在技术要求方面,通知一是规范接入技术要求,明确提出新型储能接入系统应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完成相应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新型储能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有关要求;二是明确调用技术要求,提出新型储能应配备功率控制系统或协调控制系统,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应具备按照调度指令进行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自动调节的能力;三是鼓励存量电站改造,明确提出存量新型储能通过技术改造并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后,电力调度机构应及时开展新型储能并网及调度工作;四是推动调控技术创新,提出结合新型储能多场景和市场化运行需求,开展各类新型储能智慧调控技术攻关,加强新技术研发应用。
此外,为推动各项部署有效落实,通知还重点从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并网服务、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调用、加强并网调度监督管理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将优化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机制,有助于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作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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