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视野新闻网讯 杨涛 魏颖)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山西朔州市山阴县第三小学校与校外机构合作,违规引进“小牛顿科学实验课”,收取每名学生每学期280元,有借机“收费敛财”之嫌,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4月9日,朔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新黄河记者称,涉事学校已全面停止开设“小牛顿科学实验课”并终止与校外培训学校的合作;退还收取的1009名学生277940元材料费;给予涉事学校校长冀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另有一名副校长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
引进科学实验课,自称“老师”要求家长扫码交费
网传文章内容显示,2024年3月,来自山阴县第三小学校的数位学生家长反映,该校“违规”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开发的“小牛顿科学实验课程”,“占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影响在职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该课程收取材料费280元/人/学期,加重困难家庭经济负担;缴费方式为扫描该课程培训机构人员的个人微信收款二维码,怀疑学校与培训机构有利益勾兑”,由此引发不少学生家长及部分在职教师的反感。
上述网传文章称,据学生家长反映,此前3月期间,该校某班级群里“空降”两位自称为“小牛顿科学周老师”和“小牛顿——李子老师”的“老师”。其中,“小牛顿科学周老师”在班级群内自我介绍时表示“我是咱们班小牛顿科学实验课的周老师,我校结合实际‘重点引进的学生最爱’——小牛顿科学实验课程,要在我们年级开课啦!”并称“上学期,我校一年级、二年级已经开设此课,收到了非常好的学习效果和社会效益”。据网传截图显示,“小牛顿科学周老师”还在班级群内通知家长“咱们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现预定一学期材料包共280元”,并附上一张微信支付二维码的截图。
新黄河记者通过查询山阴县第三小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此前所发布文章获知,2023年9月21日,该校就曾以“山阴第三小学小牛顿科学实验,让孩子从小爱上科学”为题发布相关文章。
2024年3月12日,微信公众号“这里是朔州”(朔州市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题为“山阴县:聚焦科学实验体验科学世界”的相关报道,山阴县第三小学校相关教师、学生接受采访时纷纷表达对“小牛顿科学实验课”的肯定态度。同日,山阴县第三小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还转发了来自山阴县融媒体中心的同题视频报道。
教育局回应:停课、退费、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选用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或者引进的课程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的课程或者课程辅导”。
4月9日,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山阴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在得知涉事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向学生提供有偿课程的反映后,该局遂开展调查,截至目前,所涉收费课程在停课的同时,已退还家长所交的“小牛顿科学实验课”的相关费用,并对涉事学校校长、副校长等人作出相关处分,“关于此事的处理已经接近尾声,我们上午(9日)还开了警示大会。”
同日,朔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向新黄河记者表示,该局已接到山阴县教育局于4月7日作出的有关此事的调查处理报告,处理结果为:山阴县第三小学校从2024年3月27日起,全面停止开设小牛顿科学实验课。学校终止了与朔州市朔城区某培训学校的合作;山阴县第三小学校从2024年3月27日开始向学生家长退还收取的材料费共1009名学生277940元,已于4月1日全部退还,积极消除不良影响;2024年4月7日,山阴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山阴县第三小学校校长冀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另有一名副校长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
新黄河记者注意到,微信公众号“朔州教育微传媒”(朔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在3月12日当天转发来自“这里是朔州”的上述报道。9日当天,记者向上述工作人员询问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何会转发有关“小牛顿科学实验课”的相关报道,该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将记录记者反映的问题,待向领导汇报后再行答复。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记者:刘钊 编辑:俞丹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