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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林杰荣 沈海玲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无障碍建设等问题都已经得到整改,相关老年人已经做好分流照护工作。”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之前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问题养老机构进行回访,发现相关问题均已整改。

2024年初,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进一步提升乡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以及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建议,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将代表建议交办给基层院。

奉化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工作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由公益诉讼部门对乡镇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开展调查。同年4月至5月,“益心为公”志愿者也提供线索反映,个别乡镇养老院系民房、违建等改造对外经营,不仅存在食品、消防等诸多隐患,而且涉嫌无证经营。结合前期排摸以及志愿者的线索,奉化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实地走访进行核实。

通过走访调查辖区内备案在册的相关乡镇养老机构,检察官发现该类机构普遍存在食堂管理混乱、食品未留样、员工无健康证、消防器材乱放、违规安装防盗窗、部分卫生间未安装无障碍设施等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情形。同时,检察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重点对涉嫌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进行走访,发现上述场所主要由老旧的冷库、民房、违建等改造而成,均无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未配备消防器材、未设置无障碍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侵害入住老年人的人身健康安全。2024年5月底,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调查。

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均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头执法,未形成执法合力,为推动职能部门同属地政府协同联动整治,2024年6月,奉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镇、街道,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公益诉讼听证会,就各部门如何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听证。结合多方意见,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向职能部门、镇、街道制发磋商意见书,督促各部门共同执法,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消除监管空白。此前,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已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主管部门对问题养老机构进行整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听证会后,各部门按照检察建议和磋商意见分类施策整治: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已要求办理员工健康证并落实老年食堂经营许可登记工作,同时对从业人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对食品安全各环节进行检查和指导;针对消防安全隐患,已对养老机构内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了电瓶车不规范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同时结合消防专项行动,对违规安装的30间防盗窗进行统一拆除;针对3家无证经营的养老机构,相关部门已联合组织专项整治执法活动,关停了相关机构。

2024年8月,奉化区人民检察院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发现相关部门已完成对辖区内20余家养老机构的排查和集中整治,所涉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考虑到部分老年人日常照护需求,相关部门在征求老人及其家人意见后,将原先无证养老机构入住的43名老人就近分流到有资质的养老机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依法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让广大老年人群体食有所安、老有所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奉化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抓好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积极发现民生关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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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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