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在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期间,为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社会氛围,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明山区应急管理局在明山区牛心台镇、大峪华联广场等地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明山区检察院干警以积极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的法律知识,旨在通过现场咨询与互动,全方位、多角度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自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下发以来,明山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指示精神,联合明山区应急管理局形成落实检察建议的长效机制,并定期联合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深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确保该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近年来,明山区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以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通过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加大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溯源治理,以检察之力,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让“检察蓝”成为闪耀在安全生产月里的一抹绚丽多彩的亮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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