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朱婷婷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强化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管理,着力推动物业纠纷实质化解。日前,南安市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南安法院水头人民法庭送来一面锦旗,为法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点赞”。
据了解,业主吴某将其车辆停在小区禁停区内,物业人员在该车辆上贴了三张违停告知书,吴某认为贴违停告知书的行为可以理解,但物业的做法导致车辆残留贴胶无法清理,便以此为由不交物业管理费,并组织多家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此外,同一小区的另一位业主罗某则因房产证登记信息有误,多年都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遂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物业问题涉及业主人数多,其中部分案件的起因并不复杂,调解可能性大。“如果能以诉源治理为突破口,一次性解决业主拒缴物业费等问题,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节省司法资源。”
承办法官多次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告知吴某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拒缴物业费只会激化矛盾,同时建议物业公司重视业主需求,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物业公司当即对过度张贴行为向吴某道歉,并表示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给业主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吴某当场缴纳尚欠的物业管理费,并对承办法官表示会协调其他业主自觉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在调解罗某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时,承办法官了解到罗某房产证信息登记有误是案件的根源,便主动邀请开发商参与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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