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方芳 陆金金
“没想到这起虚假诉讼案的背后还事关15名农民工的报酬问题。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关系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才能赢得民心。”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一次案例分享会上,承办人陆金金感慨道。
事情要从2021年说起,当年张某甲承包了象山县多处小区的装修工程,并将其中部分工程转包给老刘,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后来老刘如约完成工程,可张某甲只向其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同时出具一份欠条,写明欠老刘7.4万元。老刘多次催讨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结案后,张某甲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老刘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老刘意外发现和他打官司的人并非张某甲本人,而是张某甲的孪生弟弟张某乙,张某乙冒用哥哥张某甲的身份转包工程并参加诉讼。2023年7月,老刘在律师的陪同下,向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他表示在原先的诉讼中,张某乙冒充张某甲身份单方伪造证据欠条,导致法院认定事实错误,要求检察机关依法提请抗诉,撤销原判。当时,老刘的律师补充了一句:“他不只用虚假身份骗了老刘,还欠了很多农民工的工资。”
欠薪无小事,律师的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经律师居中联络,2023年8月,王某某等23名农民工来到检察机关,反映被“张某甲”拖欠工资。检察官询问了解到,这23名农民工受雇于张某乙完成工作后,既没有张某乙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他的户籍地址,其中仅4人手中有张某乙出具的落款为“张某甲”的欠条,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受阻。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专办,及时核实并提取固定相关电子证据,查找相关证人,收集其他证据材料,查明欠薪情况。与此同时,该院双管齐下,一边通过公安机关查找张某乙的联系方式、行动轨迹及住址,另一边通过张某乙的哥哥张某甲多方联系,最终才找到张某乙,他承认冒用哥哥身份参与诉讼,因为两人长得太像,所以没被法院发现。
到此,案件事实已经清楚。针对农民工的讨薪诉求,在检察官主持下,张某乙与其中1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当场支付劳务报酬;其余14人因涉案金额较高,无法达成和解,检察官指导他们撰写民事起诉状,并同步予以支持起诉,制发支持起诉书12份,均被法院采纳。8人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给予可行性建议后,引导他们自行向法院起诉。针对老刘与张某乙的合同纠纷案,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4月,法院再审后依法撤销原判。
“我们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以此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理该系列案,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七家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着眼弱势群体诉求平等保护,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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