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黄梓瑜
如何最大程度实现生态修复效果?被破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何去何从?检察机关又是如何助力国家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在2024年六五环境日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直相关单位在藤县金鸡镇开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法治宣传活动,并联合市林业局、藤县人民检察院和藤县林业局举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
自治区、梧州、藤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们带着这些问题,前往藤县金鸡镇旺国村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实地考察检察机关工作成效。
金毛狗蕨,又称“金毛狗”“狗脊”,属树形蕨类植物,根状茎卧生,根部可入药,根茎顶部茸毛可止血,因茸毛像金毛犬的毛而得名。金毛狗蕨是现存的植物“活化石”,其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属国家级濒危珍奇植物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该基地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是采取“恢复性司法+专业化监督+社会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抢救性迁植复种被破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并由林业专业人员指导进行紧急救护和后期管护,确保保护植物得到良好保育,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截至目前,基地已迁植被盗挖、贩卖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根茎上万株,有效地践行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了打击违法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并重,是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维护公共利益的生动实践。
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的考虑,源自梧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公益诉讼系列案件。2023年以来,梧州市公安机关在办理的多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中查获了金毛狗蕨根状茎63000多根,重达74.5吨,均系不法分子从野外原生环境盗挖或收购所得。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盗挖、非法收购、贩卖金毛狗蕨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支持林业部门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令行为人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案子是办结了,那如何处置这些金毛狗蕨呢?
扣押的金毛狗蕨数量巨大,如何处置它们成了难题。金毛狗蕨生长周期长,对温度、湿度、水质等生长环境要求很高,扣押的这批金毛狗蕨一直采用室内装袋的方式保管,是否还具备生长能力。为此,梧州市检察院专门咨询了中国科学院、中国林科院的植物专家,与林业部门共同委托专家评估,分析研判金毛狗蕨根茎是否具备再生长的条件,复种后存活、成长的可能性等,并出具专家意见。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共同到藤县金鸡镇旺国村实地考察,听取当地林业专家的意见,最终根据植物数量、大小、种植注意事项,确定移植地点。“根据金毛狗蕨的生长环境,在藤县金鸡镇旺国村找到了适宜迁植金毛狗蕨根茎的场所,同时我们与市林业局建立跨部门生态修复基地联合管护工作制度,让金毛狗蕨能得到科学修复和管护。”梧州市第六检察部主任曾城介绍说。
“可以看出,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守护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参加这次活动,让我真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不仅仅实现了‘监督职责’‘诉讼职责’,还通过能动履职更好地承担了‘社会责任’,为检察机关点赞。”到场的代表、委员和志愿者说道。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的建成,不仅仅是为了抢救被破坏的保护植物,还要以生态修复基地为依托,打造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法治平台。
梧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探索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协作机制”的生态保护模式,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集惩罚违法行为、追偿经济损失和修复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功能,以生态修复司法举措,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打造你我共建、大家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梧州模式,探索司法保护公益之路梧州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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