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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法治社会未成年人教育的必然要求。

六一临近,厦门中院与松柏二小、滨东小学部分师生及金桥社区、屿后西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治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一站,大家来到了七星法治文化街区进行参观。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标建筑和法律标语、雕像,蕴含着浓厚的法治氛围。

漫步于七星法治文化街区,聆听厦门中院干警生动的讲解,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法治文化的熏陶、浸润和启迪。

此次参观让同学们对古今中外的法制史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稚嫩的脸上写满了好奇懵懂,法治精神的种子已悄然在少年的心里埋下。

第二站,同学们走进法院审判法庭。庄严肃穆的法庭,坚定了同学们的向法之心。

厦门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洪维法官生动地讲解了人民法院的职能,介绍了刑事审判法庭的设置、功能布局,让同学们“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感受司法权威。

在对法槌的诞生、寓意进行讲述时,同学们被法槌清脆的敲击声吸引,纷纷伫立观望。

法槌底座以“矩”制形,与法槌方圆相衬,既寓意司法公正,又取“智圆行方”之意,象征法官应成为智慧和正义的化身。法官使用法槌,无形中增添了其责任感和权威感,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尊严,强化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中立性。

法槌作为一种司法形式,在维护庭审活动秩序、提高审判效率、确保程序正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为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厦门中院刑一庭吴南回法官以案释法,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危害后果,从刑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多维度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严重后果,引导同学们不仅要正确处理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欺凌者”,还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守护同一片蓝天,禁毒从孩子抓起。根据青少年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差、意志力薄弱等特点,厦门中院刑一庭工作人员为同学们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小课堂,分别从“什么是毒品” “新型毒品种类” “毒品对人体的危害” “青少年如何防范毒品”等方面展开了教学。宣讲现场互动频繁,气氛活跃,同学们热情高涨。

“毒品也会迭代,从第一代传统毒品到第二代合成毒品,再到最新型的麻醉、精神类物质,毒品的种类层出不穷,伪装日益更新。”当听到新型毒品可以伪装成奶茶、糖果、饮料等零食时,同学们吃惊地瞪大了双眼。

工作人员还提醒同学们要积极筑牢禁毒拒毒意识防线,不因一时好奇贸然尝试,告诫同学们在生活中谨慎交友,勿入治安复杂场所,要有警觉戒备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和法律意识,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意犹未尽,纷纷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正,要努力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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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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