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晋研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

据了解,林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某,并在相识第二年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婚后两人经常发生争执。王某多次辱骂、殴打林女士,导致林女士不得不报警求助。

林女士曾多次与王某协商离婚,并曾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然而,王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手续。林女士也曾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开庭前双方又和好,林女士便主动撤诉。

但撤诉后,王某并未改变其恶劣的行为,反而加强对林女士的人身控制。林女士伺机脱离控制后,再次向晋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尽管距离上一次诉讼不到六个月,但鉴于林女士遭遇了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新情况,晋安法院决定再次受理此案。同时,为保障林女士的人身安全,法院在庭审当天安排法警全程陪同。

庭审中,考虑到在婚姻存续期间林女士时常遭受家暴折磨,如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可能会再次对其造成伤害,法官决定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思想教育和反家庭暴力告诫,向其详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如家暴情节严重,系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让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法律的威严。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结束了这段不幸的婚姻。

法官表示,家庭是承载情感的纽带,而不是承受暴力的枷锁,家庭暴力绝不是“家务事”,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保护妇女权益、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受害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坚决予以回击,让家暴悲剧不再上演。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佚名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全来电参与制定标准却违反标准 小蚂蚁充电防雨措施难防雨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