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后,迅速开展行动,成功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
尚某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霸州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给付尚某货款16.84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尚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采取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并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刘某不在本地,多次联系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就在案件一筹莫展的时候,申请执行人尚某打来电话,称刘某在固安县某处有一个小作坊,目前仍在正常生产经营,希望法院能对其采取查封措施。
案件有了突破口,执行干警当机立断,火速驱车前往当地调查取证。到达现场后,刘某通过门口看到是法院工作人员,仍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不开门躲避执行。这时执行干警看到一位女士向厂房走来,便上前询问其身份,发现竟是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在执行干警的沟通下,刘某妻子通过给刘某打电话将门打开。进入厂房后,执行干警向刘某说明具体案情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霸州法院将依法查封厂房内的机械设备与货物,并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下,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边向合伙人讲述情况筹集资金,一边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尚某沟通。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尚某放弃利息主张,刘某当场将所欠货款一次性给付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帮助法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接下来,霸州法院将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多方位全举措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等难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焦子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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