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马立明
2023年1月,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与余姚市司法局签订监地合作协议。监狱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坚持执法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协同社区矫正部门对社矫对象开展教育帮扶,助力社矫对象走好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监狱力量。
2024年5月23日,宁波市黄湖监狱联合余姚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监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宁波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肖鹏、宁波市黄湖监狱副监狱长姜志皓、余姚市司法局副局长韩立波等领导出席活动。
下午1点15分,48名身着识别服的矫正对象经有序安检后,在监狱民警带领下进入监管区域,开始为期半天“沉浸式体验高墙内生活”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矫正对象依次参观罪犯生活和劳动改造现场,了解罪犯在监狱服刑改造的基本情况,“零距离”感受监狱刑罚执行的威严,并在监狱民警指挥下进行队列训练,全面深入体验狱内服刑改造生活。
体验活动结束后,监狱组织矫正对象观看“一日为囚”警示教育片,在押罪犯现身说法,民警以“不白来、不再来”为主题进行集体讲评教育。余姚市司法局副局长韩立波作专题讲话。韩立波在讲话中指出,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要让矫正对象知道和感受监狱严肃沉重的刑罚执行过程,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同时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严守法律底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并对矫正对象强调三方面要求:一是树立在刑意识;二是强化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法治学习。
下一步,宁波市黄湖监狱将持续深化监地融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突显警示教育功能,推动惩罚与教育、管理与矫正、回归与帮扶等工作环节相互贯通、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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