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林杰荣 张丽丽
建筑行业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也是关乎民生的重要事情。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从相关部门处了解到,先前要求整改的几家建设工程项目已陆续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
事情要从2024年1月说起,奉化区检察院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发现部分施工单位建设项目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致使相关建筑行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受损,遂对该线索进行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奉化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调取近三年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数据313条,获取到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等与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并调取同期工伤保险参保信息数据609条、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完税证明数据668条。
同年3月至4月,奉化区检察院通过构建“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监督模型”,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数据、工伤参保数据以及工伤保险费完税证明数据逐一进行比对,再经由相关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逐个核查,最终筛查出未参保建设工程项目7家,涉及建筑从业人员300余人。
随后,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相关行政单位业务部门,整体性了解建设项目参保情况、办理流程及职能部门监管现状等,并深入未参保建设项目工地调查核实,询问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核查未参保原因。经查发现,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与工伤保险登记信息不够全面,且建设项目信息和参保信息未能及时共享互通,致使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监督检查不够全面。
同年4月中旬,奉化区检察院针对“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监管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建设工程项目代表、相关部门代表以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最终听证各方意见认为行政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企业存在法治意识淡薄等均为重要原因,希望检察机关督促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对未依法参保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切实整治该类现象。
听证会后,奉化区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对7家建设项目未参保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之间定期共享参保信息与建设项目登记信息,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政策宣传,以增强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行政检察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未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税,该税费属工伤保险基金,未足额缴纳属于国有资产流失,遂将该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审查处理。
近日,检察官在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了解到未参保单位已陆续整改并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
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建筑行业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需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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