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李婷 肖瑞沛
“法官,我找到三明市某贸易公司的货车了,你们快来。”“法官,我在路上看到陈某某了,他还欠我3万多块钱。”……连日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110”的值班干警接到多名申请人反馈的线索,执行干警及时出动,打开案件执行“突破口”,以“真金白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沙县区法院根据执行工作实际推出“执行110”工作机制。依托该机制,执行干警在接到执行线索后,能第一时间出警控制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财产,不断提升对执行线索的反应能力。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王某向罗某借款54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经罗某多次催讨,王某仍不归还。无奈之下,罗某诉至沙县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遂向沙县区法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并通过电话多次对其释法析理,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始终不以为然,不肯现身解决,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
根据罗某提供的信息,执行干警找到王某。面对法院工作人员,王某仍坚称自己没钱还款。在被带上警车后,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筹钱还款。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王某当天就将筹凑的12万元交至沙县区法院,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罗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据介绍,沙县区法院将根据执行实际继续探索完善“执行110”机制,提高查人找物的效率和效果,强化执行服务意识,依托群众力量,加大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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