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远航 彭杨
近年来,剑河县检察院认真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打造“检察监督+依法行政”的新样本,以“四个联动”加强府检协作,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2023年以来,通过府检联动共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
联动签订一批协作机制
剑河检察院积极探索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 检察+行政”工作良性互动。一是会签府检联动机制,搭建协作平台。剑河县检察院与剑河县人民政府成立“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协作办公室”,会签《关于加强“府检联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与行政机关衔接,对信息链接、线索移送等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凝聚依法行政共识,形成监督合力。“府检联动”工作经验获最高检转发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二是会签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畅通司法+行政救助渠道。剑河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会签《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作机制》、与剑河农商银行会签《“检察+金融”司法救助贷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有效促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开展,推进发挥司法救助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三是会签特殊群体保护机制,联动为特殊群体“撑腰”。与县妇联会签《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与县人社局会签《关于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等,实现部门信息互通,为联动化解特殊群体矛盾奠定制度基础。
联动化解一批行政争议
剑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工作目标,将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于检察办案始终。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剑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签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县司法局可以邀请县检察院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争议化解,县检察院办理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也可邀请县司法局人员参与化解行政争议,双方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和共识。2023年以来,双方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案件8件。二是“一手托两家”,促进社会诉源治理。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不就案办案,在依法监督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同时,坚持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和“能动监督”的工作理念,倾听行政相对人诉求,化解行政争议。如,在办理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执行建筑施工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系列检察监督案中,剑河县检察院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通过充分调查了解产生行政争议的症结、堵点,先采取“背靠背”逐一释法说理,再通过 “面对面”坐下来沟通的方式,最终化解了行政争议6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三是加强信访积案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进一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剑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引领作用,院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全面了解信访人所需所盼,促进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有效化解,减少信访人对政府的对立情绪。如,在办理周某芝因离婚判决书所写姓名错误,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再婚登记一案中,该院通过“民事监督+司法救助”方式,不仅化解了周某芝与民政部门的行政争议,帮助周某芝解决了困扰其长达15年之久的烦心事,而且还为其争取到一万元救助资金,帮助周某芝解决了实际困难。后周某芝到该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并承诺不再上访。
联动支持一批特殊群体
剑河县检察院深耕检察主责主业,深化“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拓宽特殊群体保护途径,依法支持特殊群体起诉,有效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一是搭建联动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2023年4月10日,剑河县检察院成立“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办案中心”,统一受理案件线索,实现专人管理线索,专门办案组办理案件。同时在县综治中心揭牌成立“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为民服务点”,让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触角延伸至县综合治理中心窗口,搭建起行政机关、特殊群体与检察机关的衔接桥梁。二是强化诉源治理,助推特殊群体矛盾化解。对于涉及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涉及亲情问题的案件,始终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放在首位,注重加强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主动与当事人所在乡镇政府、社区、村委会沟通联系,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修复亲情关系。对于涉农民工讨薪案件,与人社部门达成共识,人社部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讨薪矛盾已形成常态化,强化诉源治理,减少诉讼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2022年以来,县人社局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讨薪矛盾20余次,帮助102名农民工成功讨薪,涉及薪资150余万元。三是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力度。与县人民法院强化协作配合,加大诉前、诉中沟通调解力度,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沟通,为家庭困难、诉讼能力弱的特殊群体指派律师,邀请人民调解员、村寨寨老参与调解,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2022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4件,其中38件系调解结案。
联动救助一批困难群众
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剑河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多元化救助,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成立国家司法救助“五心”工作室。坚持诚心、暖心、细心、恒心、同心“五心”工作法,多措并举、扶弱济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推动多元救助措施,不断增强司法救助实效。剑河县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基础上,与县民政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加强沟通,通过司法救助与政府救助同向发力,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其后顾之忧。如该院办理的梅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为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该院为梅某某争取到四万元救助资金,并协调民政部门解决低保等。三是加强跨区域救助,让司法为民更加深入人心。剑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联动救助,对案件当事人予以“资”助的同时,还联动县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智”助。如,在办理“事实孤儿”陈氏兄弟追索抚养费民事支持起诉案中,剑河县检察院不仅通过支持起诉帮助陈氏兄弟追索抚养费,还联动仰阿莎街道办事处为两兄弟捐款捐物,联系县羽毛球协会免费接收两兄弟参加羽毛球培训班,为其培养兴趣爱好,帮助两兄弟健康成长。通过多方努力,最终陈氏兄弟与其母亲的亲情关系得以修复,社会矛盾得到化解。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3件,发放救助资金3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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