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万晓东
从每年4月中旬开始,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某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王师傅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给小区各个毒饵站投放灭鼠毒饵。与之前不同的是,他在投放毒饵后,都要蹲下去看一看,确保毒饵准确地投放在容器内。王师傅说:“今年社区给我们统一做了培训,教我们怎样正确地投放毒饵。”而这次培训源于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3月,公益诉讼观察员老李在校门口看到一群孩子围蹲在墙边盯着一个毒饵站,而本应放在容器内部的灭鼠毒饵却散落在外,一个个粉色的毒饵像是没有引信的鞭炮,有好奇的学生甚至想伸手去拿。老李立刻上前制止,告诉他们这是老鼠药,不能触碰,并将毒饵移回毒饵站的容器内。
虽然将学生疏散走了,但老李还是感到一阵后怕,如果有学生误食了老鼠药,后果不堪设想!毒饵散落,是学生拿出来的,还是投放的时候没有放好?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带着这些疑问,老李向宿豫区检察院提供了线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刻对校园周边小区进行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除了毒饵外溢以外,毒饵站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有的毒饵站没有固定在地面,会随处移动;有的毒饵站因与排水管道相邻,不能保证毒饵干燥;还有的毒饵站没有配备醒目的标识和编号,尤其在临街商铺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毒饵站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存在误拿误食的风险。
检察官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毒饵站的警示牌上标明的两种有效成分溴敌隆、溴鼠灵,都是抗凝血老鼠药,含有剧毒。若不小心被人误食,会造成皮肤、腹腔、脑部等多器官出血,严重者可发生休克、昏迷甚至死亡。因此,毒饵站的管理必须科学、规范。
毒饵站主管部门爱国卫生动员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每年春季都会开展除“四害”活动,要求各社区组织人员投放鼠药、喷洒灭蚊药,但由于部分工作人员对操作技术掌控不到位,不能规范使用消杀药品,导致毒饵站设置不规范等情形存在。
为了能防止“四害”滋生繁衍带来的各类传染性疾病,又确保不对民生安全带来隐患,4月初,宿豫区检察院向爱国卫生动员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书》,包括对开展消杀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将毒饵投放在毒饵站中间位置,避免裸投、外溢,定期检查鼠饵消耗情况,清除在学校门口两侧和商业街临街面放置的毒饵站等。
一周以后,爱国卫生动员委员会向宿豫区检察院回复称,正组织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并面向社区居民开展毒饵站、捕蝇笼等科普知识宣传,确保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除“四害”工作做到不留死角盲点。
就在前不久,检察官和老李一起进行回访时发现,原本在校园门口放置的毒饵站已被撤除,小区内的毒饵站也已经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加固和补充毒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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