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洁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用心用情一揽子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及抚养费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黄某与邹某于2022年3月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小邹随母亲黄某共同生活,邹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并向女方支付100万元补偿款用于购买房产(房产归属权归小邹)。但邹某在支付给黄某50万元补偿款后便不再给付,黄某本人及小邹(母亲黄某代理起诉)将邹某起诉至城区法庭,要求邹某按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及抚养费。
城区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了解得知,双方虽然离了婚,但是两个家庭之间还保持着较缓和的关系,孩子经常由爷爷奶奶照顾,在两家之间轮流生活,休息日邹某也会经常陪伴孩子。但黄某未和邹某父女商量便将邹某起诉到法院,双方关系急剧恶化。
承办法官综合研判该案后,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小邹受“二次伤害”,减少原、被告诉累,缓和双方矛盾,决定将两案合并调解。
因邹某在外地工作,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对双方进行初步调解,仔细听取双方的倾诉,了解到黄某的本意系为解决购房后的经济困难问题,而邹某目前因工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双方得知对方的难处后关系相对缓和。
承办法官找准双方的核心诉求,立即约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经过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意识到开庭审理会对孩子造成更大伤害,最终在立案前达成协议和解。
案件结束后,考虑到离异家庭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影响问题,法官还请小邹父母加入“百合花开馨课堂”和“合作父母”计划,依托“詹红荔工作室”的力量,共同呵护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成长。
近年来,城区法庭充分运用“詹红荔工作室”和“百合花开”的平台,坚持注重情感修复、家庭和谐的柔性司法家事审判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提升,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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