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师佳蓉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小天水法庭依法受理了一批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方为天水镇的20户村民,被告为某养殖场。双方于2011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方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使用权,以出租的方式流转给某养殖场进行农业经营活动,每亩280元共计20年。某养殖场支付部分流转费后,近三年的流转费一直未支付,故原告方起诉至法院。
为更清楚查明案件事实,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庭审前,主办法官先到村委会了解当时土地流转的经过,同时组织村干部、原告代表、被告一起实地勘察案涉土地现状。现场了解到案涉部分土地处于撂荒状态,而清明前后正是春种的大好时光,案件若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春种,还会使原被告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因原告方人数较多,但诉讼标的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的条件,3月26日早上10点半,办案法官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当地村委会办公室准时开庭。庭审中,双方都同意调解,因每户起诉标的不同,双方对还款的金额存在争议,经过多轮调解,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方解除与某养殖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某养殖场欠付租金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每户一半,剩余一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
近年来,秦州区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以“巡回审判+小额诉讼+调解”的工作方式,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结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获得感,为推进平安秦州、法治秦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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