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办税服务大厅内,纳税人赵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很快完成了纳税申报,并成功缴纳了11万余元的个人所得税款。这是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的第一起民间借贷利息征税行政公益诉讼案。
皇姑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皇姑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众多,涉案标的额较大,经法院判决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往往会得到较大数额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民间借贷征管难度大,已成为困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顽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当事人不知纳税规定,部分人故意规避纳税;另一方面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税务机关不能及时获得应缴税款当事人信息,从而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经过查阅大量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并向税务机关咨询有关民间借贷利息征税问题后,皇姑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们开始进行线索摸排工作,利用裁判文书网中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取得执行款的当事人信息与税务机关个人纳税记录进行交叉比对,成功发现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当事人陈某某在取得执行款及利息共计100万余元后,未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造成了国有财产损失。
皇姑区检察院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进一步履行税务征收管理职责,保证个人所得税及时收缴。检察建议发出后,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陈某某了解情况,但是由于当事人对法院执行款项金额存在异议,导致案件进展一度停滞不前。
皇姑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一方面帮助联系法官了解案情、调取案件卷宗确定执行款项,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当事人向其释法说理并核实执行情况。最终在检法税三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陈某某足额缴纳了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3万余元。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更好破解民间借贷案件纳税监管难题,皇姑区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着手构建民间借贷利息征税大数据监督模型。经过个案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发生在民间借贷领域;二是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并全部执行完毕;三是执行款中包含利息。故确定以“民间借贷”“执行”“结案通知书”为关键词建立数据监督模型,梳理出涉及本地区的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案件195件,在对筛选出的案件调取法院执行卷宗进行核实后,同步与税收征管系统的个人所得税征缴数据进行比对碰撞,从而精准筛选出漏征税款违法行为线索。目前,由大数据筛选出的其他案件线索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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