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郭咏倩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暖春2024”专项执行行动,再次掀起执行工作强大声势,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据了解,李某、郑某甲、陈某系死者郑某乙的法定继承人,死者郑某乙在对叶某甲自建房进行施工时不慎坠楼,经治疗无效死亡。后李某、郑某甲、陈某多次向屋主叶某甲、雇主叶某乙索赔无果,遂诉至同安区法院。同安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叶某乙应赔偿死者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3.5万余元,叶某甲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执行立案后,叶某甲、叶某乙未履行判决义务。
执行行动当日,同安区法院执行员分别前往叶某甲、叶某乙住所,但二人均外出。在向其家属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执行员通过其家属联系上被执行人,并将二人传唤到法院。
鉴于本案系涉民生案件,李某、郑某甲、陈某因本案致使生活陷入困境,且叶某甲、叶某乙履行能力有限,承办法官一边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后果,一边引导当事人向同安区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叶某甲、叶某乙的家属积极筹集19万元先行赔偿申请执行人李某、郑某甲、陈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共计出动执行人员16人次,警车4辆,搜查1件,共拘传被执行人4件5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24.21万元。
据介绍,同安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暨“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持续打击拒执行为,充分发挥“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以及警法信息共享平台作用落实查人找物,努力做到“件件是实事,案案都办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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