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通讯员 刘贤灵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将封条贴上位于湖里区殿前街道高殿社区殿前社3076某企业宿舍大门!当日,湖里区消安委办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殿前街道综合执法队、殿前公安派出所、殿前城管中队在高殿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在检查中发现一栋大楼一至三层是服装厂,四楼是房东住宿,里面铺设多张床铺,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未分别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临时查封处置,在楼宿舍大门入口处粘贴了封条,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当晚联合执法中共发现有出7处“上居下厂”(楼上住人楼下工厂)场所,对其中2处存在“三合一”隐患的场所(殿前社3076、殿前3044-201)进行临时查封,另外5处当场将床铺地铺拆除并搬离。
同日上午,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禾山街道综合执法队在禾山枋湖社区、围里社区也临时查封了位于安兜社1158-102等3处“三合一”场所。
湖里区消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进“三合一”场所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落实整改的经营场所,将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群众创造安全、平安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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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建筑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这类场所可燃物多,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小火亡人”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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