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通讯员 王斐
吉林省长春林区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划管辖桦甸市、蛟河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等多处重点国有林区,各院之间虽相隔数百公里,却紧紧相依。为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心大局,切实筑牢春季森林防火安全防线,长春林区检察机关上下同心,全面开展2024年度春季森林防火联合督查工作。
靶向发力挂图作战
吉林省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对林区春季防火问题高度重视,组织下发联合督查活动通知,强调各基层院要秉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动联系国有林区林长办,对辖区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开展防火管理联合督查,做好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全力维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抚松林区检察院聚焦抚松地域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一体推进、全盘谋划、倒排工期,制定任务清单和步骤图表,检察长和分管院领导采取分区包保的方式分阶段、分批次带头走访、排查、普法,紧盯进山生产作业、入山旅游度假、庆典民俗用火、春耕农事用火、林牧区生活用火等重点行为开展此次督查活动,切实做到精细部署、重点推进。
江源林区检察院抓实全院防火工作“一盘棋”,划分三个时间阶段,成立以党组成员任组长、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其中业务部门分为第一、第二检查组,对辖区内湾沟林业有限公司、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范围内森林经营单位,开展防火督查检查、防火知识宣传,行政综合部门为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做好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夯实后勤保障工作。
多元联动全面督查
“要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白石山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佩林围绕“要确保宣传预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火源监管到位”,在座谈会上强调三点意见。
谭佩林一行详细查阅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火源管控措施、防火物资储备及责任落实情况,听取了相关工作人员防火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该地正在建设的吉林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周边可燃物清理、入林人员管控、初期火情处置、应急值守等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排查。
“我们计划在劳动节前后开展一次消防突击检查,还请咱们检察院多多支持配合。”
“一定全力配合,共同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
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步伟与泉阳林业有限公司就联合检查达成协作共识。盖步伟一行在森林消防大队进行调研督导,检查消防设施和防火物资储备情况。并受邀列席该公司召开的2024年内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暨总林长工作会议,对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督查只是一种手段,杜绝安全隐患才是最终目的。”红石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雒宗英在实地督查时这样说。
3月26日,该院联合红石林业有限公司林长办、省林业和草原局驻红石办事处,深入辖区内梨树、二道甸子、帽山林场,检查机构设置、人员职责、设备配置情况。检查后,联合督查组一行在二道甸子林场开展实地座谈,对管护站人员职能分工不明确、队伍整体年龄结构偏大、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提出建议。
临江林区检察院干警们在联合临江林业有限公司林长办、防火办、自然办,对基层内林场春季防火管理开展联合督查后,3月27日,又会同森林公安机关对辖区“九小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检查监督。
3月28日至4月1日,江源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带队,深入辖区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开展防火督查,重点督查检查各林场、森林经营单位防火灭火应急方案、防火物资储备等是否健全、充足。同时,派员在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村屯进山入口及重点路段等地设置劝导点,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劝导,配合防火部门加强对进出山人员的登记。据了解,该院防火督查工作持续延伸至清明节后,将进一步联合林业有限公司防火办、森林公安局组成联合防火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后续防火工作高质效开展。
强化宣传法润人心
抚松林区检察院以举办乡镇赶集、推广入山旅游、节假日上坟祭祀为契机,联合国有林企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活动4次,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循环播放《吉林省森林防火命令》《2024年春季秸秆全域禁烧实施细则》等内容,切实提高林区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打通基层森林防火“末梢神经”。线上宣传同步跟进,期间发布微信公众号6期,采取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方式,宣传违章用火处罚、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让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有效推动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白石山林区检察院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消防快速反应第十分队等单位,共同向辖区居民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1000份、悬挂宣传横幅30幅、铺设防火旗阵5处,通过讲解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放火罪、失火罪等相关内容,并结合黔西南州五起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全面增强群众森林防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
在桦甸市二道甸子镇政府召开的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上,长春林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对“失火罪”的定义、立案标准、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红石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以发生在身边的失火案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会后,各单位组成宣传工作组,通过在村屯、林场内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并与当地村民共同学习灭火器、消防栓等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正确操作方法及火场逃生自救的相关知识,帮助当地群众绷紧“防火弦”,重敲“防火钟”,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防患未“燃”安全意识。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