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通讯员 赖斯桐 郑红峰
“3·15”这天,全国上下打假热。福建厦门监狱高墙内居然异常热闹,除了打假式的定点执法,监狱更要强化较真式的全面普法。厦门监狱紧扣消费者权益日特点,结合罪犯群体实际,巧用劲、用巧劲,面向罪犯鲜活化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情景短剧”普法
“你可看好了!本店商品,一经离柜,概不退换!”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3·15”普法情景剧《霸王超市》亮出答案,罪犯们化身“戏骨”,上演一出普法“好戏”。“食品质量问题,可是要假一赔十!严重时甚至触犯刑法!”铿锵有力的质问,让 “无良店家”不知所措,乖乖服软。在场观众深受触动,大呼过瘾。厦门监狱通过情景剧释法,给罪犯“沉浸式”的普法体验,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罪犯的法律意识和重新适应社会能力。
“模拟法庭”普法
“现在由当事人互相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模拟法庭上,“审判长”“书记员”“原告”“被告”各自就位,原被告针对“产品质量纠纷”展开辩论。充分的准备工作让罪犯们很快进入扮演的角色中,从“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参演罪犯各司其职,有模有样、栩栩如生地复刻了规范的庭审现场。“模拟法庭”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通过让罪犯“零距离”接触案件审判,深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体验法律的威严,划清违法的界限,体会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真正含义。
“维权书签”普法
“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书签是穿行于书中的精灵,蕴含着浓浓的文化内涵。厦门监狱民警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切入点,组织罪犯开展“消费者维权书签DIY”活动。参与活动的罪犯紧扣主题、发挥创意,在绘画中融入法律知识,将消费者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刻在书签上。以书签的形式展示学习成果,并在制作过程中,不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小小书签,不仅引导罪犯主动学习了法律知识,还展示了内心对法律的敬畏,彰显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法治小报”普法
笔尖所触,尽是盼望新生之言;画笔过处,皆为学法守法之意。各分监区精心组织罪犯参加“学习新消法 笔下绘新生”手抄报创绘制作比赛。本次参赛的手抄报,图文并茂、主题鲜明、构思精巧、内容丰富,紧紧围绕“3·15”普法主题,牢牢把握时代特征,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及宣传效果。在亲手设计、绘制的过程中,罪犯通过查阅资料,加深了对“消法”知识的理解,增强了法律意识。罪犯通过创意性“表达”,将法律知识与改造生活进行有效融合,把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理解、新创意,融入手抄报的设计中。通过本次活动,助力罪犯养成自主学习法律知识的好习惯。
“知识竞赛”普法
考题入耳之刻,答案脱口之时。一场不见硝烟,但充满火药味的“消法”知识竞赛在罪犯活动大厅上演。本次“学消法 促新生”知识竞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从初赛笔试中脱颖而出的八名参赛罪犯,在决赛时沉着冷静、对答如流。高手对决,不仅是脑力的碰撞,更是行动的比拼。在你追我赶间,比赛气氛不断推向高潮。本次的“冠军”王某赛后感悟:“在准备比赛期间,我第一次这么系统地学习了法律知识,让我深刻体悟了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性。”
下一步,厦门监狱将总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继续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广度深度,重点推进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的普法工作,切实提高罪犯法治教育工作质效,助力法治监狱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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