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家住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的一名男子姜某某花费7000余元,以为“买”来了自己的爱情,没想到却“买”来了一个教训,与一场蓄谋已久的诈骗不期而遇。
2023年6月的某天,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的女子闫某某闲来无事,便通过社交软件上“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到一位姜姓男子,也就是本案被害人姜某某,二人相谈甚欢。一个月后,闫某某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这个姜某某看起来很好骗,要是去吉林见他,让他给我买衣服,等分开了再把衣服退掉,钱不就都是我的了吗!”闫某某马上将这一想法告诉了好姐妹胡某某。胡某某听后十分赞同,也萌生了同样的想法,二人一拍即合。事不宜迟,即刻出发,一场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的行动就此展开。
来到龙潭区后,胡某某有样学样,找到了本案又一被害人陈某某。二人决定分头行动,但互相接应。
2023年7月10日,胡某某实施诈骗后,闫某某为其提供车辆作为隐蔽地点;而在闫某某实施诈骗的饭局上,胡某某以闫某某在吉林的本家妹妹的身份出席,大谈姐姐生活的苦楚。二人你来我往,默契配合,最终,在骗取姜某某人民币7000余元、陈某某人民币1500余元后,二人逃之夭夭。
案发后,姜某某、陈某某相继报案,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返还被害人损失,分别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3年12月,案件移送至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今年3月1日,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将二人起诉至龙潭区人民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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