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百家号
今日头条
搜狐号
大风号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缪文燕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陈某因经营需要,陆续向周先生采购货物。截至2022年10月24日,陈某尚欠周先生货款12.4万余元未支付,周先生遂向台江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该院判决,陈某应向周先生支付拖欠的货款12.4万余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因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周先生向台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查封了陈某与其子共有的房产,并在执行行动当天前往陈某家中,面对面督促陈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多番联络后,陈某仍以经济困难为借口拖延偿还欠款。

执行法官明确告知陈某,已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若其继续怠于履行义务,则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依法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施。

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陈某充分了解了其行为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便多方联系家人,当场筹集5.8万元转账给申请人周先生,并承诺剩余款项将分期履行。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编辑:佚名
0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中消协呼吁完善立法 预付消费维权再进阶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