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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李楠楠 

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原系某农贸市场的承包租赁公司,张某等七人系此农贸市场的摊主,在此农贸市场租赁摊位经营蔬菜、肉类、粮油等生意。众摊主所在的市场一直都是由王某某作为法人的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承包并管理。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各摊主收取2023年6至8月的摊位费。当新的管理人员向众摊主收取8月份摊位管理费时,众摊主才得知原市场管理方7月份租赁到期及变更的情况,但摊主们在此前已经交纳了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3个月的摊位费。众摊主起诉要求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返还8月份多支付的摊位费2万余元,诉前调解阶段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众摊主此前曾破坏过摊位台面为由拒不接受调解,也始终不同意退还摊位费。 

案件受理后,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当即与张某等了解基本案情,张某表示租户不只已经起诉的7家,类似情况的还有16家,随后承办法官又与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最初山东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拒接电话,经过短信释法明理,王某某回复电话,并表示案件所涉及租户远不止这7户,所涉及摊位费和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还牵扯其他类似多占摊位和毁损摊位水泥面等问题,明确表示不同意退还任何摊位费。 

案件该如何办理?最终承办法官决定案件以调解为主,一方面可以解决张某等人庭审程序和证据不足的困境,另一方面可以一揽子解决整个市场20多户摊主急难愁盼的问题。庭审前,张某等商户你一言我一语,承办法官一面安慰情绪异常激动的摊主,一方面将摊主们日常辛苦工作的情理与应当返还管理费用的法理耐心向王某某做工作。经过两次长达5小时的居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当庭返还多收取摊位管理费用,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撤诉,同时基于承办法官向王某某的解释疏导,王某某同时向尚未起诉的刘某某等16户摊主返还多收取的摊位费。 

典型意义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摊位费的案件标的额虽小,但所涉及租户除了已经起诉的7户,还有整个农贸市场的其他租户将来都可能会成为案件当事人,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引发系列案件。本案的处理,一方面解决了7起系列案件,为摊主们退还了多收取的摊位费,更重要的是通过示范案件的处理,从源头上彻底化解了更多的矛盾纠纷,将诉前调解的“调”字进一步向前延伸,以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不仅感受到司法的刚性和理性,也能触摸到司法的温度和热度。 

小案件里有民生,化解矛盾要用心调解。小案里有亲情,化解矛盾要用情疏导。小案件里有大局,化解矛盾要懂得灵活处理。在处理矛盾时,要尽量采取一种“冷静又热烈”的同情的、理解的态度去面对当事人,既能设身处地为各方当事人诉求考虑、有温度地处理矛盾纠纷,又能独立思考,恪守法律,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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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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