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董军
“‘毒品尝一口,人生路不好走,死神在招手。’警察叔叔讲的顺口溜还挺押韵,我要回去说给爸爸妈妈听。”一名刚下课的学生兴致勃勃地说道。
2月28日,陕西省汉中强制隔离戒毒所“星汉”禁毒普法宣传队走进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泉沟小学,开展“新年开学第一课 禁毒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
“最近天气大幅度降温,不少同学出现咳嗽症状,大家一定要遵医嘱服药,切勿随意加量或擅自长时间服用。”干警以感冒时服用的常用药品为例,告诫同学们部分药品具有遵医嘱服用是“药”、不遵医嘱超剂量滥用是“毒”的双重属性,一定要加强防范,绝不能私自滥用药物。
随后,干警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通过展示仿真毒品模型、讲解青少年涉毒典型案例的方式,让他们了解什么是毒品、吸食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毒品侵害等知识,教育学生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电子烟怎么会是毒品呢,我看好多大人在抽呀?”“正规渠道购买的电子烟不是毒品,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上头电子烟’里添加了依托咪酯这种第二类精神药品,滥用就会上瘾。”在禁毒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干警对学生们提出的疑问进行逐一解答,并详细讲解了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的外观、滥用方式、吸食后的状态以及危害等知识,增强师生对此类新型毒品的防范意识。
干警组织学生们参观了禁毒知识展板,为他们发放禁毒宣传彩页,并以朗朗上口的顺口溜给同学们传授掌握远离毒品的方法技巧,教育同学们要树立正确“三观”,自觉净化“朋友圈”,远离毒品,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课堂中,干警还结合近期热播电影《第二十条》,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校园欺凌”“正当防卫”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号召同学们要知法用法、遵纪守法,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共建安全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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