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闫爱萍 舒超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这起案件因小区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引发,调解员通过耐心沟通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在多次催缴无果后,物业公司诉至南山法院,要求80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这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矛盾较大,南山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众纠纷化解工作机制,选派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3名骨干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调解小组在了解业主的真实想法后,发现他们对物业服务存在诸多不满,如小区环境卫生差、电梯维护不到位、绿化工作差、消防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
为了化解这一纠纷,调解小组多次尝试与物业公司沟通。起初,物业公司态度强硬,坚持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支付欠费和滞纳金。调解小组对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不易表示理解,然后详细反馈业主们的真实想法以及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之处,引导物业公司换位思考,指出业主拒缴物业费背后都是“想有个安心的居住环境”。
在调解小组的劝导下,物业公司最终同意做出让步,免除滞纳金,并对物业费进行9折优惠。然而,并非所有业主都接受这一方案,仅有24位业主按照物业公司的方案支付了欠费。
面对这一僵局,调解小组决定采用首案示范判决的方式,挑选10件典型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南山法院经审理认定,业主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依法判令业主按照约定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进一步对业主代表进行释法明理,使他们更加了解案件的法律关系和判决结果的预判。这一举措促使更多的业主接受调解方案。最终,该批物业系列纠纷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60件,调解成功率达75%,自动履行率超过83%。其余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
该案是南山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能动司法化解涉众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南山法院持续推动构建“1+4+8+N”分层递进诉源治理工作格局,通过“以情平气、以理服人、以判促调”三步走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促进案结事了。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1692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0.6%,推动全区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4.98%,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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