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刘德铭 杨荣灿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连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泉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连某应支付被害人各项赔偿款13余万元。服刑出狱后,连某不仅没有积极偿还赔偿款以寻求被害人的谅解,反而一再声称其已服完刑不会再支付任何款项。
据了解,本次行动中,执行法官直奔其住所地,迅速采取措施依法将连某拘传到院,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要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连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全额履行完毕,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张某与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泉港区法院依法判决蔡某支付借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蔡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蔡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
本次行动中,为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执行法官前往蔡某住处将其传唤到院。经释法说理、当场训诫,蔡某仍无动于衷。鉴于蔡某严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泉港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对蔡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当天将其送进拘留所。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拘传19人,5件自动履行完毕,10件达成和解,对拒不履行义务的4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执行到位金额5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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