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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莫雅璇 通讯员 张琼文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龙岗规资局、大鹏规资局,共同举行《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并座谈。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候选人李荣斌,龙岗规资局局长周庆华、大鹏规资局局长李志辉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8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活动。龙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锐意主持会议。

签约仪式上,黄锐意首先对《协作机制》作出解读,《协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法治思想与依法治理、协同联动与共建共治3个工作原则,涵盖案情通报与信息互通、线索双向移送和案件衔接、联席会议会商、联合专项治理、涉林领域协同治理、重大公共事项介入、生态替代性修复、联动普法宣传和互动交流8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形成履职合力的方式及措施。

随后,协作三方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仪式结束后,龙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龚阳通报龙岗区检察院涉林地案件办理情况,就率先探索新型办理案件模式、借助社会力量拓宽涉林公益诉讼线索来源等亮点工作和相关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进行介绍,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协作机制和检察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周庆华表示,龙岗区和大鹏新区的林地面积共占全市林地面积的45%,做好两个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接下来将就古树名木保护、湿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问题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和服务保障,形成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区域林业生态建设新格局。

李志辉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林业资源保护监管、森林防火等重难点问题,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林业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李荣斌就检察院进一步助力龙岗、大鹏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自觉和法治意识;二是部门要发挥协作机制效能,立足龙岗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的优势,依法推动信息共享,在探索替代性修复机制等方面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实现“1+1>2”的执法效果;三是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希望各方发挥各自所长、积极建言献策,助力龙岗区、大鹏新区实现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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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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