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郭安丽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婚姻家事案件调解,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既为其化解了“法结”,又解开了“心结”。该起案件是兰山法院探索“法官+心理咨询师”婚姻家事纠纷调解机制,将现代心理学融入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成功实践。
据了解,原告丁女士与被告李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于2010年登记结婚,于2011年生育一子。丁女士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无感情基础;李先生由于工作压力大染上了一些恶习,且时常出现无法控制情绪的情形。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吵闹不休,无法共同生活,丁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兰山法院联动解纷中心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分流至“婚姻家事调解室”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考虑到前期与原告沟通时,原告泣不成声流露出的绝望情绪,同时考虑到12岁孩子对完整家庭的渴望,指导法官彭洪荟决定通过法律指导和心理疏导化解这桩纠纷,遂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并一起进行案件调解。
“父母的离婚,意味着一个完整家庭的破裂,如果父亲或母亲一方缺位,对孩子今后的成长会有诸多不利影响。所以对于离婚这件事,即使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也要慎重,况且在我看来你们的婚姻还是有感情基础的……”专职心理咨询师焦洪娟在与双方的交谈中敏锐地找到了问题和症结,运用专业知识从孩子成长的需要、夫妻双方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的角色分配等角度进行了客观分析,并辅之以专业心理疏导,慢慢纾解了双方对立情绪,解开双方的“心结”。
另一方面,彭洪荟将法律知识“掰开揉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她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指出夫妻二人应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得怠于履行或者阻止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逐渐化解了双方“法结”。
窗外寒风凛冽,室内暖意融融。彭洪荟的释法说理贴心暖心,专业心理咨询师焦洪娟的心理疏导滋润人心。“法官+心理咨询师”的这套“组合拳”终见成效。李先生明白了自己作为父亲要改掉酗酒的恶习多陪伴孩子,丁女士也表示会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双方决定为了孩子和家庭的和睦,各自查找问题,改变自身不良行为。最终,丁女士主动撤回起诉。该案在诉前以调解和好结案。
近年来,为有效提升婚姻家事纠纷化解的专业化、人性化水平,兰山法院不断健全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设立集“心理健康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矛盾纠纷调处、个性化普法宣传”于一体的婚姻家事调解室,并打造了环境温馨的诉讼冷静区,积极推动心理咨询疏导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用心、用情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纠纷。
下一步,兰山法院将持续整合家事纠纷调处资源,优化联动解纷工作流程,将家事审判的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法院力量。
大视野融媒网(原大视野新闻网)是最富价值的互联网推广平台,致力于打造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融媒体发布平台。
大视野融媒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大视野融媒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大视野融媒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大视野融媒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dsynews@126.com。
版权声明:大视野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32088晋ICP备20007253号
Copyright © 2016- 大视野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ISSN 2224-3933 京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