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叶灵珊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用好、用活、用足执行措施办好每一个涉农民工案件,兑现他们的胜诉权益。
“没想到申请执行后,法官那么快就帮我们追讨到了。”今年4月,一群工人来到惠安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取被拖欠的工资款,工人代表张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张某等46人于2020年10月份陆续来到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的承建项目处务工。2022年8月份项目完工后,被执行人无故拖欠张某等46人工资37万余元。经多次催讨无果,张某等人经劳动仲裁裁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惠安法院立案受理该起劳动争议案件。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及时查询该建筑公司名下的财产情况,对其有存款的账户予以冻结。冻结异议期届满后,执行法官及时将冻结的款项划拨到法院账户,经认真梳理46名工人的收款银行账户,逐一填写执行款发放表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执行到位的款项足额发放给46名工人。从执行立案到工人成功拿到“欠薪”,仅用时20天。
而在另一执行案件中,农民工黄某也在执行法官助力下结束了他的讨薪路。
2015年12月,蔡某雇佣黄某在农村的一处自建房从事现场模板作业。然而,黄某在作业时不慎跌落,造成三级伤残,需要长期依赖护理来生活。黄某向蔡某索赔无果后,诉至惠安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蔡某承担劳务者黄某受害责任。2019年4月2日,黄某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执行法官在尝试各种办法后仍无法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为其申请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款,并持续多方努力,力求尽快兑现黄某的胜诉权益。
今年5月,执行法官终于在蔡某居住地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调解无果后,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蔡某却仍未悔悟。
11月23日清晨,惠安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被执行人蔡某的居住地,对其再次采取拘留措施时蔡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同意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蔡某分期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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