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今年以来,辽宁省朝阳市依据“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执法理念,在全省行政执法领域整理制定了首部全面完整且兼具先导性、可行性、实用性的“减免责清单”汇编——《朝阳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汇编》,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温度”,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年初,朝阳市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为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指明方向。
朝阳市司法局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原则,审查确认市直18个行政执法部门共544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52项减轻处罚事项、244项从轻处罚事项、14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并整理制定《朝阳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汇编》,要求全市执法部门以此为指引,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让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尺度。
近日,朝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检时发现,一家化妆品经营公司出售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工作人员核查了解到,该批化妆品为当事人在沈阳购买,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的事实并不知情。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符合“首违不罚”清单适用情形,执法人员对其免除行政处罚。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现在执法越来越人性化,给了我们改过的机会,心里很温暖。”
该案例是朝阳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温度”的一个缩影。据统计,自今年9月中旬至今,全市共发生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7519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60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74件,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案件2件,共涉金额616.7万元。如今,朝阳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这一创新做法,得到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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