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见习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童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企沙人民法庭高效调解4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2019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间,原告防城港市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工程局有限公司4家公司先后分别签订《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预拌混凝土,用于承建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供应混凝土给以上4家公司,但4家被告公司均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无奈之下,原告将4家被告公司陆续诉至法院,要求4家被告公司分别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330万余元。
企沙法庭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4起纠纷都涉及企业,若开庭直接判决,难免影响企业双方日后的合作,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本着“能调则调”的原则,根据各个企业的诉求和调解意愿,积极寻找调解契机和突破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经营以和为贵的理念,到诉讼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与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释法明理,厘清是非责任,陆续促成原告与4家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4起涉案标的330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港口区大型工业企业主要集中于企沙临港工业园区。近年来,港口区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作为,为更好服务企业项目、帮助化解企业矛盾,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企沙人民法庭的地理位置优势,在园区挂牌成立“临港工业纠纷调解中心暨临港工业巡回法庭办案点”,为临港工业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在公正司法的同时兼顾企业效益,维护园区经济秩序和谐稳定,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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