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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巫清华

近日,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一起案件时,发现被害人为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该院“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办案团队检察官第一时间帮助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同时安排专业社工机构做好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

随后,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晖将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手中,耐心为其家属疏导心结,用心用情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寿宁县为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防止当事人因案返贫致贫,寿宁县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办案团队,紧抓司法救助“关键点”、共织司法救助“保障网”、绘就司法救助“同心圆”,努力实现“应救尽救”,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各业务部门都是救助案件办理责任主体,各办案阶段都能开展司法救助。”林晖介绍说,秉持这一理念,“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办案团队由曾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的检察官担任负责人,由各业务部门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助理担任成员。

在检察办案各个环节,“检助廊乡”团队主动了解当事人家庭生活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主动救助”代替“坐等上门”。

寿宁县检察院还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救助,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实现救助金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

在一起强制医疗案中,育有三子的被告人徐某因案导致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急需救助。寿宁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沟通协调,帮助徐某长子减免幼儿园学杂费,并将三兄弟纳入社会救助体系,持续跟踪回访,适时调整帮扶措施。

据统计,2021年以来,寿宁县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1人,报请审批发放救助金51万元,连续三年案件数量、救助率居全市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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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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