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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  通讯员 曹霞 

《法治日报》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委政法委获悉,近年来,该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和资源整合功能,探索实施“社区合伙人”模式,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工作中,该区通过充分发挥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度优势,实体化运行“大工委”“大党委”,通过联席会议、走访服务、阵地支持等形式,强化与辖区单位、团体联络互动和情感交流,组织动员12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370余个市场主体、150余个社会组织与驻地社区“合伙”,形成“红色合伙人”“物业合伙人”“机关合伙人”“公益合伙人”等,推动社区与各治理主体优势互补、互助合作、共生共赢,全面壮大社区治理力量。

在团体型合伙人的基础上,通过挖掘吸纳各行业专业人才、社区能人、党员骨干等成为“独立型合伙人”,累计吸纳500余名各行业各领域专业人才,以服务社区、贡献社会为主旨,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能力优势,开展社区规划、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推动他们化身“治理帮手”,提升居民自治共治能力水平。

此外,该区还积极探索合作方向和模式,聚焦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积分兑换、空间共赢、组织动员等形式,推动“合伙人”在社区治理和服务、社区安全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优势、贡献力量。积极探索“社区合伙人”反哺机制,除组织动员、自愿参与外,充分考虑“合伙人”利益和诉求,推动形成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大党委”机制作用,定期走访摸排、召开问需会,将“社区合伙人”诉求纳入“需求清单”,通过整合资源、匹配需求,帮助“合伙人”解决对接政府部门、搭桥居民群众等问题800余个。强化空间阵地利用和共营,整合社区用房、公共闲置空间、单位共享空间等,通过签订共建共营协议,为“合伙人”提供阵地支持50余个。聚焦居民高层次多元化需求,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机构的联动机制,依法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探索社区服务“积分兑换”模式,将“合伙人”参与社区服务的时间和贡献度折算为积分,通过“服务换积分,积分存社区,累积兑权益”,实现社区服务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激发“社区合伙人”提供服务、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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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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