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张群
2023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压实主体责任、“关键少数”带头、加大督导力度,有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不断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工作中,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以领导带头学、支部集中学等方式,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和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着力解决全体干警思想上的顾虑,带动干警全面如实记录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向干警发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例汇编、文件汇编、记录报告应知应会手册,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自学,提高思想认识,同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围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题研讨,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要求入脑入心,实现从“要我填”到“我要填”的转变。
为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填报“三个规定”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该院采取反向施压和正向引导的方式,使班子成员认识到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即是“榜样”,进而起到“一个好的榜样,就是最好的宣传”的效果。
今年2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执行“三个规定”落地落细落实的通知》,要求干警严格执行记录“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和无报告事项“零报告”制度。
为了让制度落实落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让全体干警切实意识到“三个规定”的填报成为了纪律红线;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如实填报的正面典型及时表扬肯定,对连续“零报告”的部室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和监督检查常态化。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深入了解“三个规定”并为“三个规定”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院内、外两部电子大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以及向社会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共填报重大事项16件,涉及“三个规定”9 件,真正做到了“逢问必录”“应填尽填”,在有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同时,切实让“三个规定”成为检察人员的“护身符”、净化办案环境的“净化器”、守护公平正义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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