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我们虽然遭遇了不幸,生活非常艰辛,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地生活下去。市妇联和市检察院对我的救助,让我重新看到了希望。”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向困难妇女黄女士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和生活用品等慰问物资,被救助人黄女士发自肺腑的一段话,感动了现场每一个人。
被救助人黄女士系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案发时的妻子,案发时孩子幼小。案发后黄女士独自抚养孩子,孩子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沈阳市妇联、市检察院详细了解被救助人身体康复、家庭生活情况等,勉励她自立自强,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救助仪式后,沈阳市妇联与市检察院就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明确协作工作的原则、工作对象、工作方式、线索移送、线索反馈等内容。受邀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市妇联和市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此次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同时也表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助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沈阳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巍表示,为深入开展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注困难妇女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促进妇联组织与检察机关共同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市妇联将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注意线索的摸排、移送、反馈,建立会商共享救助信息、健全线索移送、衔接落实多元帮扶机制,让救助困难妇女的温情持续传递。
下一步,沈阳市妇联将畅通链接,与各部门共同携手,丰富救助手段,切实做好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发挥妇联组织作用,本着“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原则,将困境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做细做实,切实为困难妇女撑起司法救助的“暖心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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