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冲
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黑龙江省调解条例》,是全国首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讲好“司法行政故事”,扩大调解工作的影响力,11月16日,伊春市开展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市司法局和市综治中心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各级综治中心(站)工作人员和专职网格员2500余人进行了系统性培训。培训邀请了全国十大人民调解专家曹殿良对“七字调解法”进行了延伸讲解,邀请律师对《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为全市网格员代表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书。参加学习人员纷纷表示,《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让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有了保障,同时,也激励了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并自觉接受调解组织和人民的监督。
学习培训结束后,市司法局和市综治中心在乌翠区召开了网格员座谈会,征求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议,围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就网格员提出的6个问题,司法局工作人员给予了解释回答。
网格员还深入街道社区,就即将实施的《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向社区群众和商户进行了宣讲,重点宣传了关于《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中所细化的调解组织设立的具体规定、全面规范的调解流程、明确规定的调解员条件和调解的保障监督等内容,发放《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宣传册1000余册。
下一步,伊春市司法局将把《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纳入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解民忧 纾企困”法律服务万人走基层专项活动紧密结合,围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结合调解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发展特色调解、树立调解工作品牌,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枫桥经验”伊春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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