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是新时代行政检察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途径。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首个涉知识产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了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对1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运动鞋的侵权行为是否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进行听证,并当场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检察意见书》,将行刑衔接工作中的检察监督职能置于阳光下,推动行刑反向衔接从“治罪”向“治理”转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阐述了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围绕听证焦点进行提问,在充分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以行刑反向衔接织密轻罪治理的责任网,还普及了‘罚当其错’、‘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的法治观念,避免违法行为游离于法律之外,彰显了为民服务的初心。”听证结束后,人民监督员马亚杰这样说道。
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检察监督机制建立以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的监督理念,不仅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公信力,更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下一步,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推进反向衔接工作,依法延伸办案效果,实现行政权与司法权良性双向互动,真正让行刑衔接落到实处,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杨晓婉 陈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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