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通讯员 刘研
“企业虽然被罚了钱,但是我现在感觉很轻松。感谢你们检察院啊!”“我们的行政处罚作出快两年了,现在终于圆满执行,感谢检察机关!”近日,在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与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后,纷纷发出感慨。
穿透问题源头 捋清三方矛盾
2023年6月,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我们有件行政处罚的案件,在法院终本执行了。但被执行企业一直正常经营,我们想恢复强制执行,希望检察机关能进行监督。”
2021年8月12日,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涉事企业正在充装1只已于2018年9月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还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充装活动等违法行为,于是做出了罚款1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3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加处罚款12万元。2023年2月,法院以该案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本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肩负依法追缴行政罚款的责任。距离行政处罚作出的时间,已经过去快2年,案件陷入“程序空转”,行政处罚面临“打白条”的困境。
检察官经过对被执行企业、法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分析,认为本案存在和解的经济基础,决定尝试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来到企业,检察官表达了想化解行政争议的来意。但企业的抵触、不接受,让检察官陷入思考。民营企业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决定。强制执行查封企业,企业排除违规部分还能正常运营。法院终本执行,行政处罚将无法兑现,案件陷入“执行困境”。
打破“程序空转” 召开全网直播公开听证会
综合调查核实的情况,银州区人民检察院从化解争议“最优解”的角度出发,既考虑企业的发展需求,又兼顾执行难的困境,开始与争议三方进行沟通。
面谈、电话、微信……解读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和程序、说明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普及安全隐患的危害和责任、表达行政机关愿意减免加罚款的决定、强调行政机关已对辖区内同类情况全部依法予以整治、希望组织一次会面交流。
经过80多天的沟通、调解、协商,最终迎来一场全网直播的公开听证会。经过行政机关、第三方听证员的解答,使当事人卸下对政策理解的偏颇,理性地认可、接受处罚。公开听证会后,行政机关决定减免加处罚款,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为企业解忧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案件办理结束,企业开始轻装上阵正常经营。企业老板也给检察机关送来“尽心尽力为企业 化解行政争议”的锦旗。
近年来,银州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把行政检察办案置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通过监督办案,既有效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又纾解了企业的困难,有力保障了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2023年,银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行政检察建议26件,被采纳26件,同比上升9%。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争议案件3件。依法监督纠正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主动联合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面对面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使2家企业摆脱多年诉累、恢复信用、解除财产查封、恢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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