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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李珊珊 

“工程早就做完了,3个多月的工资什么时候给我?”“现在口头答应了,万一之后反悔了,我该怎么办?”11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调解院里,当事人范某情绪激动。这是龙华区调解院揭牌成立以来,迎来的第一位“客人”。 

据了解,范某是受雇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某小区项目的建筑工人。今年4月份入职,工作3个多月后,没有收到应得的工资,于是与负责该项目分包工程的符某产生纠纷。 

了解情况后,龙华区调解院第一时间介入,联动龙华区人民法院、民治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不到半天时间,组织当事双方、法官、调解员等多方同一时间来到调解院。 

“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解决,不要伤了和气。”调解前,调解员给当事双方各递上一杯热茶,给紧张的局面“降降火”,调解室内的氛围逐渐轻松起来。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你们是否自愿开展调解?”“是否清楚自身在本次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在征求当事双方同意且确认无疑问后,调解员宣布案件进入下一个环节。调解员一边“撮合”当事双方、纾解二人心结,一边向双方分析利弊、提出调解方案。此外,龙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还开展释法说理,共同促进案结事了。 

几杯茶的时间,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共识,并当场签下调解协议书。协议约定,符某于11月10日前转账支付范某3万余元;符某如未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须另行按未支付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为消除当事人的顾虑、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得到顺利履行,法官还现场指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使案件的最终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工作人员没有偏向任何一方,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范某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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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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