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11月4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利用”为主题,承办2023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法治平行论坛,与会专家围绕“集体土地上市流转可行路径”和“集体土地上市风险防控”两大议题共商共议。
关于集体土地上市流转的可行路径,平谷法院审管办主任朱政认为,应依法制定统一的调节金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调节金比例与用途,并明确集体成员的认定标准,规范农民集体的留存比例和资金用途,引导集体内部建立长效收益分配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农地“三权”分置,在理论以及制度构造上一脉相承;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通过构建用益物权制度,能为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更多途径,充分保障农民集体的多元需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认为,国家有权力通过制定土地制度,赋予土地与其他财产的特殊地位,履行维护土地权益、保障土地安全的义务;集体土地入市改革应加强从行政法角度规范土地的审批规划,切实维护集体土地的公共利益。
对于集体土地上市的风险防控,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强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可参照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改革;应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可推进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北京大学教授楼建波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集体土地入市的一种方式,应该在公司法层面进行关注。
北京建筑大学教授李志国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司法应着重审查农村集体的主体资格,以形式审查为义务性规范,以实质审查为任意性规范。
“本次论坛运用法治方式和思维深度研讨,形成了创新合力,进一步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平谷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岩说,平谷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护航。平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小波表示,平谷作为首都农业大区,要服务保障“农业中关村”建设,探索建立一套能推广、可复制的集体土地使用管理机制。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雷建权在致辞中指出,建设农业强国需要法治先行,法治是保障农业强国建设的应然选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凤德表示,北京法院将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推动涉农司法审判向更高层次、更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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