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见习记者 张美欣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8年未结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成功化解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不仅体会到执法严格、司法公正,也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13年4月,丁某将彩钢房出售给袁某,丁某自称彩钢房有合法手续,受法律保护,袁某遂让丁某在合同中保证该房屋合法、权属清楚,并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2014年8月,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要求对彩钢房进行拆除,袁某才知所购彩钢房属于非法建筑且土地使用权不属于丁某的,于是袁某将丁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原、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丁某向原告袁某返还购房款5万元。
判决生效后,丁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袁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办案法官王勇同法官助理邹宁、崔玥调查被执行人丁某名下财产情况,但是穷尽所有途径,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丁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故终结执行。但执行法官王勇并未放弃,叮嘱袁某密切关注丁某的动态,一经发现丁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与法院联系。
“王法官,我发现了丁某的行踪!”今年10月,一通电话重启了这件尘封八年的旧案,执行法官王勇立即恢复案件执行,因线上查询无果,执行法官及助理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丁某的户籍地调查财产线索,名下仍无财产可处置,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丁某释法明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并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丁某同意一次性返还袁某购房款。至此,一起历时8年的案件最终以和解圆满结案,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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