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通讯员 余明
橙黄橘绿沿黄路,叠翠流金秋意浓。金秋时节,记者沿着黄河北上榆林,一幅旖旎绮丽的自然风光画卷映入眼帘。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流域荒漠化治理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今年10月,陕西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工作会议召开,要求以滚石上山的劲头做好新时代防沙治沙工作,为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陕西力量。
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陕西检察机关该如何作为?
今年10月18日,陕西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会,就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建立健全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更实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荒漠化防治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能力水平进行了安排部署。
高点站位
以高质效办案加大荒漠化司法保障
榆林市横山区地处毛乌素沙漠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属于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生态环境脆弱。
2022年3月,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区18个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存在非法开垦林地修建高标准农田、种植农作物等问题,致使6939.072亩林地被毁,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土地荒漠化问题加剧。
同年4月3日,横山区检察院对此进行立案。查明案件事实后,该院向某林业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经督促,违法行为人将所毁林地恢复,补种林木26.8万余株,18个镇、街道办事处共计592个被毁地块完成补植。经专家认定,目前该片荒漠化地区生态已得到修复。
该案的办理是陕西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夯实生态环境检察职能、机构、机制、规则和队伍‘五位一体’工作基础,努力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工作机制,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
在全省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陕西生态环境检察效能日益提升。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3件170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65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94件,起诉401件,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案等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精准发力
用法治思维检察智慧治理黄河生态
定边县水资源短缺,植被覆盖率低,加之近年来地下水超采和毁林问题频发,生态形势严峻。
2020至2021年,定边县检察院根据定边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开展全县水资源变化暨污染调查工作,发现了取水监管不到位、私自打水井、地下水污染等10余个问题。
“我们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走访全县19个乡镇50家油气开采企业,调取资料55份,3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油气开采企业意见,花费150余万元聘请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查明了案件事实,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定边县检察院检察长郭永刚向记者介绍说。
相关单位收到建议后,督促涉案36家企业安装符合规范的取水计量设施171个,实现取水口监测计量动态全覆盖监控;投资2481.26万元进行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排查整改全县12351口技术关闭井、注水井,已治理废弃井场46个,面积11849平方米。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
“从建设全省规模最大的检察公益林项目到接棒全县水资源变化及污染调查,检察机关办的都是固根本、利长远、见实效的利民实事,实现了环境、企业、民生多赢效果。”全国人大代表、治沙英雄石光银赞许道。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放眼陕西全境,全省检察机关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重点领域、流域、区域,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开展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荒漠化综合防治等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在办案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社会化办理的新格局,被最高检以“陕西模式”向全国推广,共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社会公益保护体系。
攥指成拳
扩大守护黄河生态“朋友圈”
“我们将找准协作配合切入点和关键点,正确处理内部配合与外部协作关系,落实好协作协议,充分利用协作平台努力形成符合地域特色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门化水平。”在全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会上,在陕西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本省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协作协议》,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作等8项机制,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同日下午,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协作会议在榆林召开,陕西延安、榆林,甘肃庆阳,宁夏吴忠,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忻州、吕梁七市检察院负责人交流发言,并签署《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协作再上新台阶。
聚各方力量,佑大河泱泱。陕西省检察院积极拓展“检察+”模式,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单位联合推动开创“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共治良好局面;与此同时,“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纷纷建立,筑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制度屏障。
为了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治理中来,陕西省检察院进一步扩大“朋友圈”,持续加强与7家环保组织和心连心社会志愿者协会协作;建好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志愿者2273人;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深入推动“双进”延伸工作。
如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的画卷已经徐徐展开。
“陕西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作用,让陕西‘检察蓝’全面融入黄河‘生态绿’,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持续贡献检察力量。”高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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